医疗器械更新 事件:7月6日...
发布者:乐晴
1)财政部发布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采购预算金额4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医疗器械(具体品目清单见附件)时,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在履行法定程序后,应当排除欧盟企业(不包括在华欧资企业)参与。
2)对于参与的非欧盟企业,其提供的自欧盟进口的医疗器械占比不得超过项目合同总金额的50%。
3)上述措施不适用于仅自欧盟进口的医疗器械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采购项目。
4)本通知自2025年7月6日起施行。
1)文件为中方采取的对等限制措施(此前欧盟出台限制中国医疗器械销售的政策)
2)只针对自欧盟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在华欧资企业生产产品不受影响
3)飞利浦医疗、西门子医疗等企业总部在欧盟,已有部分产品在中国生产,但也有部分产品进口
4)继续看好联影医疗、迈瑞医疗、开立医疗、奕瑞科技等公司的长期投资价值,建议持续关注中欧贸易谈判进展
以上来自财政部公告和以往外发报告。
具体品目清单中包含了绝大部分医疗器械类目:各类影像设备(超声、内窥镜、CT、MRI等)、临床检验设备、试剂及介入高值耗材等。
过去西门子医疗(德国)、飞利浦医疗(荷兰)、罗氏(瑞士)、卡尔史托斯(德国)等企业在国内监护、超声、CT、MRI,内窥镜等领域份额常年保持领先,后续相关赛道国产龙头公司有望实现快速替代。
主要受益企业:迈瑞医疗、联影医疗、新产业、安图生物、开立医疗、澳华内镜等。
(补充)未来政策实施具体影响依然存在不确定性,例如:公立医院采购是否算在政府采购活动、4500万预算额度标准具体实施细节,但整体方向上对国产医疗器械厂商影响是绝对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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